如何让孩子享有移民法上的“超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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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亲属移民方面有个子女年龄一刀切的分界线问题,即达到21岁即“超龄”(Age Out)。所谓“超龄”是指作为移民法上所界定的“孩子”(Child)在申请绿卡过程中因移民审批程序的拖延而年届21岁,超过“孩童”的年龄标准,从而失去移民法上“孩童”所能享有的利益和好处。

根据移民法,一个人若要以“孩子”身份而成为永久居民,他/她必须符合移民法关于孩子的定义。该定义相当复杂,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被收养子女、合格孤儿等等。但一般而言,“孩子”必须是未婚,且小于21岁。依照原先的法律,一个孩子若在调整身份完成之前达到21岁,该孩子便超龄,不能取得绿卡。美国国会2002年制定的《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修改了这一规定。该新法规定,如果申请人在等待其移民审批程序过程中年龄进入21岁,这些“超龄”孩子将继续享有移民法上“孩子”的地位和待遇。

《儿童身份保护法》在以下方面为你的孩子提供“超龄”保护:

1. 如果你是美国公民,你为孩子在其21岁以前递交I-130申请,你的孩子将继续从移民的角度被视为“孩子”,即使他/她年龄达到21岁而其移民申请仍处于待批未决状态。这里又分两种情况:

(a) 如果父/母是美国公民,确定子女是否小于21岁以其为子女申请移民签证的递交时间为准;

(b) 如果父/母先是美国永久居民,在为其孩子提交亲属移民申请后归化入籍,那麽该孩子是否小于21岁以父/母归化入籍的时间为准。

2. 如果你是美国永久居民,并为未满21岁的孩子申请移民,你的孩子的年龄将取决于以下条件:

(a) 如果以第二优先A为孩子申请绿卡,该孩子在其签证号排期到期时的年龄是决定因素。用此时的年龄减去第二优先A排期所花去的时间,若结果小于21岁,那末该孩子即享有“超龄”保护。否则便被age out. 不过,他/她可以保留原先递交I-130时建立的优先日(priority date)。例:孩子排期到期时年龄为22.5岁,第二优先A排期耗时3年整。(22.5-3=19.5) 因此,他/她享有“超龄”保护。

(b) 如果主移民申请人是按第三优先申请移民,其子女享受派生移民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的年龄按以下公式计算:

父母移民申请排期到期时子女年龄减去父母申请排期花去的时间,如果结果小于21岁,该子女既享有“超龄”保护。例:父/母申请排期到期时子女年龄为22.5岁,父/母的I-130申请排期历时两年。(22.5-2=20.5) 所以子女可以享有“超龄”保护。

必须注意的是,上述情况下,子女必须在排期到期后一年内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或开始启动签证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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